根据《方案》,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今年将全部按照“飞行检查”的方式进行。据悉,所谓“飞行检查”,就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企业开展不定期、突击性监督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监管方式进行,从而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
据悉,《方案》明确“飞行检查”的范围为:全市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包括2016年新取得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每家企业检查不少于1次,每家企业检查时间不少于2天。《方案》确定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成立10个飞行检查组,将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分配到组,各检查组对所确定任务企业实行风险等级监管,对高风险企业将视情增加“飞行检查”频次。
“飞行检查”将重点打击企业不按GMP进行操作,挂靠、过票,外购饮片、无出厂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方案》要求,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各检查组要搜集相关证据材料。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检查组直接进行处理;需按一般程序立案处理的,检查组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详实记录后移交市局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方案》还要求,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100%;对存在风险隐患企业增加监督检查频次。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存在非法收购炮制中药饮片、非批准仓库储存中药饮片和非批准车间生产、包装中药饮片的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监管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食药监部门对包括今年新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全部采用‘飞行检查’这种最严监管的方式,目的就是为了落实监管任务,明确监管责任,规范药企生产行为,从而促进现代中药这个亳州首位度产业健康发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