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工作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提供保险费补贴的农业保险标的,主要包括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生态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以及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其他农产品。其中,种植业保险标的包括水稻、油菜、花生、棉花、柑橘,养殖业保险标的包括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保险标的为已基本完成林权制度改革、产权明晰、生产和管理正常的公益林和商品林。
对于上述补贴险种,各市、县(区)均可自主自愿开展,各级财政将按规定给予保险费补贴支持。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当地农业保险费率调整机制,合理确定费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