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粮改饲试点工作,是玉米去产能、去库存的重要举措,也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切入点。粮改饲以推广全株青贮玉米为重点,以发展规模养殖为载体,以提高种养效益为目标,抓住“种、管、收、贮、用”等关键环节,走“以养定种、种养结合、草畜配套、草企结合”的路子。
作为粮食生产大省和畜牧业大省,河南去年被列为全国粮改饲试点省份。2016年,邓州市、新野县、中牟县、祥符区等8个县(市、区)成为我省首批粮改饲试点县,为全省大力推广粮改饲工作做出了有益探索。
近日,省畜牧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河南省2017年粮改饲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安排部署了河南省今年粮改饲试点工作,旨在推进河南省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加快发展草牧业,促进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发展。
全省试点县粮改饲面积达90万亩以上
《方案》提出,今年河南省将实施“以养定种、种养结合、草畜配套、草企结合”发展战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有效提高土地产出水平和农牧业综合效益为目标,以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和专业化青贮生产企业为主体,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不断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业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走出一条具有河南特色的生态循环、优质安全、绿色高效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路子。
《方案》明确,今年河南省将大力推进粮改饲试点县调整玉米种植结构,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2017年,河南省试点县粮改饲面积达90万亩以上,收贮优质饲草料275万吨以上,带动河南省粮改饲面积发展到200万亩以上,基本实现奶牛规模养殖场青贮玉米全覆盖,进一步优化肉牛和肉羊规模养殖场饲草料结构。
根据《方案》,河南省在实施粮改饲试点过程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实行整县推进,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推、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整合多方力量,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结合本地实际、产业特征和市场需求,稳步开展试点工作,确保试点成效。二是需求导向,产销对接。综合考虑草食畜牧业发展现状和潜力,以畜定需、以养定种,合理确定粮改饲种植面积,确保生产的饲草料销得出、用得掉、效益好。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地资源条件,尊重种养双方意愿,集成品种选择、田间管理、收贮加工、饲喂使用等技术,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饲草料品种。四是种养结合,规模适度。把养殖场流转土地自种、订单生产等种养紧密结合的生产组织方式作为优先支持方向,协调推进适度规模种养,同步提升饲草料品质和种养效益。
试点县扩大到43个
今年,河南省将进一步扩大粮改饲试点范围,由去年的8个试点扩大到今年的43个。具体包括荥阳市、祥符区、孟津县、偃师市、鲁山县、宝丰县、汤阴县、浚县、淇县、原阳县、辉县、延津县、武陟县、修武县、濮阳县、南乐县、台前县、柘城县、虞城县、民权县、太康县、确山县、平舆县、泌阳县、镇平县、内乡县、卧龙区、社旗县、新野县、桐柏县、济源市、兰考县、邓州市、滑县、汝州市、永城市、新蔡县、唐河县、中牟县、项城市、封丘县、正阳县、卢氏县。
《方案》明确,粮改饲补助对象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项目县(市、区)须在确保上级畜牧及财政部门下达的全株青贮数量任务完成的情况下,根据下达本县补助资金规模确定具体补助标准。项目县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超额完成任务的项目县,可适当降低补助标准。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工作。项目实施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
采取“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
《方案》指出,各项目县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目标任务、实施主体、补助标准、补助方式、保障措施等。
各项目县要根据下达的目标任务,自主确定养殖场的规模。畜牧部门要与各个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每个实施主体完成的全株青贮数量、全株青贮种植面积、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要组织实施主体与农户签订全株青贮(含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豆类等)收购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收购全株青贮的数量、种植面积等。
县级畜牧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粮改饲项目的规模场(企业、合作社)和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强化永久性青贮池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青贮机械设备等,做好青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有限的青贮收割期间,做到全株青贮能收割、可粉碎、装得下、贮得好。
根据《方案》,今年河南省粮改饲试点工作采取“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折合0.8吨、每吨干草折合3吨鲜全株青贮草料计算收储数量。全株青贮收贮工作结束后(10月30日前),项目县人民政府要组织畜牧等有关部门成立核查验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验收,及时核实补助对象全株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完成情况,统计相关数据,最终核定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额度等经核查验收无误后,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畜牧部门将公示清册提供给县级财政部门作为依据兑现补贴资金。
对试点县实施绩效考评
根据《方案》,河南省畜牧局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县确定、试点工作日常组织监管及绩效评估等工作。项目县所在市畜牧部门要做好督查检查工作,监督项目落实进度。项目县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明确目标任务,严格时间节点,细化保障措施,强化节点考核管理,严格资金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试点任务完成。
《方案》指出,为推动政策落实,河南省畜牧局负责开展对试点县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主要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和违纪违规等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考核。省辖市畜牧部门要在项目实施期间强化监督检查,组织项目县开展绩效工作自查自评,省畜牧局适时组织抽查。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粮改饲试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项目县,将给予适当倾斜;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县要退出试点范围。
此外,省市县要根据各级责任和工作重点,联合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广泛吸纳种植、饲料、农机、营养等行业技术专家,组织成立粮改饲技术服务专家组,分片包干深入各个粮改饲试点县及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全覆盖式技术咨询、培训和现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