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昌吉市有7个居住小区申报“绿化合格单位小区”、6个小区申报“花园式小区”。本次验收的标准按照小区义务植树率、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绿地覆盖率等8个方面的15项标准进行打分。
作为城市绿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昌吉市单位、居住区绿化工作始终走在全疆前列,这也是昌吉市城市绿化的亮点和特色。自1998年以来,昌吉市以创建园林城市活动为载体,每年在全市开展争创“绿化合格单位(小区)”和“花园式单位(小区)”活动,全市建成市区绿地面积达到245.62公顷。其中,庭院绿地在城市绿地面积中的所占比率达到24.37%。
据统计,截至目前,昌吉市有绿化合格单位262个、花园式小区144个、庭院园林式小区93个,庭院达标率69.5%,极大地改善了市民的生活环境。
来源:新疆亚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