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土地管理法颁布于1986年,目前已进行过三次修改。此次第四次修订着重对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涉及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即“三块地”改革。我国规定了各地的征地不能强行实施,如果群众提出的要求合理的话,要妥善的予以解决。目前关于征地补偿的问题层出不穷,那么新土地补偿法由哪些构成?有什么变化?下面就和惠农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来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移植费。如果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照实际价值予以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2019新土地补偿法的变化
根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可以了解到,该方案对于过去存在的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问题,都给予了明确的回应,而在2019年其补偿政策将迎来更多合理化的变化。
1、征地前提更加严格
机关单位并非可以无条件的征集收村土地,目前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政府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成片开发建设等六种情形需要用地的,才可以征收集体土地。
2、征地补偿注重保障性
2019年征地补偿保障主要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等。
3、计算标准更加合理
按照以前耕地的补偿计算标准那就是前三年征收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而相比往年,今年明确规定征收农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补偿标准,比按照年产值的倍数补偿要合理的多。另外住房按财产权给予补偿,比作为地上附着物补偿更加合理。
4、更为完善的补偿体系
首先原则上会采用先补偿后搬迁的形式,让农民的居住条件更有改善。同时在征收的过程中也会更加注重村民的意愿,并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中。
综上就是对新土地补偿法的介绍,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等,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来规定。政府征收农民的土地,应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先补偿,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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