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昆区临近北沙梁的一所废弃学校里,生长了二三十年的一百余棵大树被伐,只剩下一个个“流泪”的树桩。绿化办的工作人员前往事发地调查,想知道是谁砍伐了这些树,却一直没有结果。
一百余棵树被伐
3月16日17时,昆区绿化办工作人员接到市民反映,称位于智力道与南排道十字路口东北角的一所废弃学校里,上百棵大树被伐倒。电话引起了昆区绿化办领导的重视,在反映人的指引下,他们找到了事发地。
一进大门,绿化办的工作人员就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一辆客货车上满满地装着刚刚伐下的树干,工人正在往另一辆车上装剩余的树干。工作人员立即阻止这些工人的行为,并仔细查看整个现场。检查后,工作人员发现,直径20到70厘米的新树桩有一百多个,校园中部,被伐倒后还没来得及拉走的大树有近20米高,全部是慢生性新疆杨。
绿化办工作人员询问现场正在装车的工人,但他们要么说不认识负责人,要么说没有联系方式。为保留证据,昆区绿化办将两辆客货车带回单位。
树龄已达三十年
18日16时,记者在昆区绿化办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了事发地。记者看到,很多工人在拆除院子中间的旧房子,另一群工人正在北面盖彩钢房。记者询问工人,他们称要在院子里盖楼房,对于其他问题,工人们则称他们是当日早晨被雇来的,并不了解情况。
绿化办工作人员小郝指着西面一棵二三十米高的大树说,这棵树因位置较偏被保留下来,从直径上判断,那些被伐倒的树高度与这棵树类似。
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这里原是二冶六中,学校1976年前后建成,已经荒废了20年左右,曾做过驾校、仓库等。50多岁的李先生说,他在学校附近长大,目前住在校园东面的楼房里,学校里的树木栽种于1980年前后。16日,他站在家里向西望,发现一直被阻挡的视线突然变得豁然开朗,这时他才注意到那些高大的树木全都不见了。
谁该为伐树负责
昆区绿化办近日一直在寻找伐树的相关责任人。绿化办副主任武桂香说,她在这个部门工作了19年,第一次看到这么多树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砍伐,实在令人心疼。
武主任告诉记者,《包头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对城市树木进行砍伐、移植的,应当持书面申请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按照3株以下,由所在区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4至11株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12株以上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原则,办理审批手续。审批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监督实施。《条例》还规定,经批准对城市树木进行砍伐、移植的,应当按照“伐一栽三”的原则补植,并确保成活。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损坏树木赔偿标准,慢生阔叶乔木胸径16厘米以上的,每厘米赔偿标准为200元。
武桂香说,他们没有见到砍伐这些树木的申请,相关负责人也找不到。最近,他们将严密关注这里的施工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