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防治烟草病虫害,具有防治效果好、快、使用方便、省时省工等优点。但如果农药的施用和管理不当,不仅起不到防治病虫害的作用,相反还会产生副作用,对烟株造成伤害,影响烟叶质量。在烟叶生产过程中,大部烟区在烟用农药的使用上存在烟农缺乏意识、使用农药不按剂量、局部烟区用药品种单一等问题。因此,要牢固树立“综合防治,预防为主”的植保思想,以科学合理施用农药为准则,坚持十项用药原则,提高烟叶性和施药效益。
1、坚持“统一”原则。一是统一农药管理,即由省(局)公司统一对烟用农药的性、效果、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形成推荐意见,由州(市)公司统一审批和采购,各县级公司根据当地烟区病虫害发生特点,按省级公司推荐使用的品种名单提出各地采购计划,由分公司严格审批并进行统一采购,从源头上堵住禁用农药在烟草上的使用,使烟草农药使用管理得到实质性的规范。二是统一综防,各烟区根据当地主要病虫害发性特点,统一施药时间和用量,组织植队进行集中统防统治,提高大面积防治效果。
2、坚持“”原则。烟草是叶用作物,在选择农药时要考虑到农药的毒效、残留量等因素,一般选用、低毒、低残留的农药。
3、坚持“对症”原则。农药的种类不同,防治的范围和对象也不同,因此,要做到对症用药。为避免盲目用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在施药之前,必须正确诊断病虫的种类,然后才能对症下药,发挥药剂的防治效果。
4、坚持“有效”原则。农药的使用不是越多越好,随意增加农药的用量、使用次数,不仅增加成本而且还容易造成烟草的药害,加重污染,在高浓度、高剂量的作用下,害虫和病原菌的抗药性增强,对以后的防治带来潜在的危险。配药时,药剂的浓度要准确,严格按照说明书上的要求,用水将农药稀释成适当的浓度,使药剂在水中分散均匀,溶解。浓度过高,不仅造成浪费,而且还会引起药害;过低则达不到防治效果。
5、坚持“时效”原则。要严格掌握施药时间和次数,药剂施用过早,起不到防病虫的作用,反而造成浪费;过迟,病虫的发生进入高峰期,抗药性增强。因此,为达到用药少而效果好的目的,必须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适当时间内用药,治早、治小,及时控制危害。喷药次数主要根据药剂残效期和气候条件确定。对多数剂,一般每隔10~15天喷一次,连喷2~3次。喷药应在无风天气,喷后遇雨应及时补喷。在强光下容易分解的农药,应尽量在阴天或傍晚时施药;雨天或雨前不要使用任何农药。
6、坚持“得当”原则。施法要得当,施法应根据病虫害规律、危害部位、药剂说明来选择。对土传病害可采用灌根的方法;对风传病害或地上害虫,可采用喷雾防治。
7、坚持“到位”原测。务必做到喷药部位要准,喷药过程中经常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不分病因不分重点从头喷到脚;二是只喷叶正面而忽视叶的背面。因此,在喷药时,要根据病虫活动特点和发病阶段,确定正确喷药部位。
8、坚持“谨慎”原则。在施药操作中,选用药剂不对、施法不当及用量过大、浓度过高、施药次数过多、间隔期过短,都易产生药害,使烟株生理出现异常,甚至死亡。轻微药害,可追肥、灌水或淋洗,加速烟株生长,短期可得到缓解;严重的则不易挽救。因此,用药要谨慎。此外,还应交替施用不同类型的药剂,如果长期使用单一农药,会导致病虫的抗药性,从而降低防治效果。
9、坚持“指导”原则。在配制药剂、药剂混用时务必在技术员的指导下进行。尤其要注意在药剂混配时,一定要加以分析,了解各自的性质,确定可否混配,只有做到合理混配才能起到兼治和增效作用。
10、坚持“绿色”原则。各种农药对人畜都有毒害,在施用操作时要做好防护工作,确保施用。不施用高残留、环境污染严重的农药。废弃的农药包装必须统一集中处理,切忌乱扔于田间地头,以免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