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实际生产中总是避免不了杀菌剂和其它农药混用,而很多农户都不了解农药混用原则,导致作物面临药害的风险,今天就给大家普及一下杀菌剂使用误区。
杀菌剂使用注意事项,杀菌剂使用误区你了解多少?
1 混用农药时一般不应让其有效成份发生化学变化。
一是混合后发生化学反应致使作物出现药害的农药不能混用:如波尔多液与石硫合剂不能混用。石硫合剂与松脂合剂、有机汞类农药、重金属农药等也不能混用。
二是酸碱性农药不能混用:常用农药一般分为酸性、碱性和中性3类,酸碱性农药不能混用。
三是具有酯、酰胺等结构的农药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引起脂或酰胺水解。
四是一些含硫杀菌剂如代森锌、福美双等不宜与杀虫剂敌百虫、久效磷等混用。
五是某些离子型农药,特别是除草剂如野燕枯、2甲4氯胺盐、草甘磷等在混用时也可发生反应而降低药效。
2 不能破坏药剂的药理性能。
两种乳油混用,要求仍具有良好的乳化性、分散性、湿润性。两种可湿性粉剂混用,则要求仍具有良好的悬浮率及湿润性、展着性能。这不仅是发挥药效的条件,也可防止因物理性能变化而失效、减效或产生药害。
3 必须确保混用后不产生药害等副作用。
例如,有机磷杀虫剂不能与敌稗混用,混用后会使作物产生药害。
4 要保证混用后的性。
农药混用后要确保不增加毒素,对人畜要。
5 农药的混配要合理。
一是品种间的搭配要合理。
如防除大豆田禾本科杂草,单用拿捕净、盖草能即可防除。若两者混配,虽然从药剂稳定性上可行,但不能增效。
二是成本要合理。
混用一般要比单用成本低些。如较昂贵的新型内吸性杀菌剂与较便宜的保护性菌剂品种混用,较昂贵的菊脂类农药与有机磷杀虫剂混用等。
6 要明确混配药剂的使用范围。
要明确农药混配后其所含各种有效成份单剂使用范围之间既有关系,更有区别。农药混用前要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混用前先做可混性试验。混用农药品种要求具有不同的作用方式和兼治不同的防治对象,以达到农药混用后扩大防治范围、增强防治效果的目的。混剂使用后,农副产品的农药残留量还应低于单用药剂。混配混用农药只有在使用范围上和效果上有自己的特点,混配才有意义。
以上就是有关杀菌剂使用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有疑惑的朋友们排忧解惑。